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教学质量考评办法(试行)
闽林院教2006[10]
为提高教学质量,促进学院教学水平的提高,规范教师考评制度,调动教师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加快我院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化、科学化进程,同时为全面、正确地反馈教学质量信息,为教师的年度考核、职称聘任等提供依据,特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办法。
一、考评原则
1.坚持全面、客观的原则;
2.定量考核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;
3.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。
二、考评范围
学院聘任的从事教学工作的专、兼职教师,外聘教师参加考评,但不参加等级评定。
三、考评项目与考评方法
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分三个方面进行,即学生评教、教师评教和常规教学工作考评。
1.学生评教。学生评教按《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学生评教办法》(闽林院教2006[1]文)执行,学生评教得分占教学质量考评的50%。
2、教师评教。教师评教按《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教师评教办法》(闽林院教2006[2]号文)执行,教师评教得分占教学质量考评的20%。
3.常规教学工作考评。常规教学工作考评包括教学计划、进度与内容、教案、作业布置与批改、听课、记分册、教材(教学实习指导书)、实验实习、考试考核、教学考勤、教学建设与改革等方面。常规教学工作考评得分占教学质量考评的30%。
四、组织实施
在学院的统一领导和教务处组织协调下,由系(部)成立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具体实施,外聘教师按课程所属系(部)归口考评。
五、考评结果的确定
1、每个学期的学生评教得分(F1)、教师评教得分(F2)、期中常规教学工作考评得分(F3)和期末常规教学工作考评得分(F4)完成后,由各系(部)考评小组负责统计,计算教师学期教学质量考评总分(Q)。
Q= F1*50%+F2*20%+[(F3+ F4)/2]*30%
2、每一学年上、下两学期的平均分为学年教师教学质量得分。
3、按学年教学质量得分值确定考评等级,评价等级分为优秀、
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各等级相应得分值为80以上、70-79、60-69、60以下。
4.有下列现象之一,教学质量的考评等级原则上确定为“不合格”
(1)违反师德及国家法律法规。
(2)严重违反《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教师工作规范》;
(3)学期内发生无故旷课2次或迟到、早退4次以上。
六、奖惩方法
1、凡是教学质量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教师,不得参加优秀教师或先进工作者的评选。
2、各系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应将考评结果予以公示。对教学质量差的教师,各系主任、党总支书记应与其谈话,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,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,制定出改进计划,并留出一段观察时间;如仍无明显改进,应暂停安排教学任务,直至调离教师岗位。
3、考评结束,各系应将任课教师的考评结果上报教务处存档。
4、各系教学质量考评小组将每位教师的考评结果(即教学质量考核考评等级和得分)分别填入教师年度考核表中,作为教师年度业务考核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。
七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 二00六年六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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