闽林院教[2011] 5号
关于开展院系两级听课评课活动的通知
各系、教研室:
根据《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教师工作规范(试行)》第八条的规定,请各系制定本学期的公开课活动安排表,组织开展听课与评课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院级听课评课活动
由学院组织的院级公开课原则上应为实训课,请各系于10月8日之前将本系教师拟开设院级公开课的教师名单、实训项目、时间、班级及地点等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;请各系安排一名教师开设院级公开课,并由教务处组织听课与评课。
二、系级听课评课活动
由各系组织开展的听课评课活动,开课教师以教龄低于2年的新教师为主,由各系组织听课,并由系主任、系教学秘书、教研
室主任、新教师的指导教师和同专业的教师进行现场评课,以帮助新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。各系应安排不少于4名教师开课,并将开课教师名单、内容、时间、班级及地点等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备案。
请各系按照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公开课的组织安排工作,并于2012年1月16日前将听课记录和听课表提交给教务处存档。
二○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
主题词:教育教学 听课 评课 通知
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教务处 2011年9月2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