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网讯 近日,省林业厅、省教育厅、团省委联合发文《福建省林业厅 福建省教育厅 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授予厦门大学等21家单位“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”的通知》(闽林综[2013]88号)。学院荣获“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”称号。此次全省共21家单位获此殊荣。
上一条:教育部、农业部、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高等农林教育改革意见
下一条:学院召开干部推荐会议
2024年新澳门原料免费 © 2012 闽ICP备14016695号 | 闽公网安备 35070202100169号